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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答复!关于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演练等问题梳理,一文说明!

应急部答复!关于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演练等问题梳理,一文说明!

回复: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罝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附件信息,是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提供依据和指南。《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明确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的具体要求。

两个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请结合企业实际和地方有关规定,参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确定你单位预案体系。2023-08-0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关于演练频次的解读

咨询: 领导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请问“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是指把企业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全部演练一遍;还是每半年只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即可。感谢回复!

回复: 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六条明确指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均属于应急预案;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请正确理解预案和演练的定义,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采用不同形式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23-06-0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关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咨询: 请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执行后有没有再次修订,网上有一篇GBT29639-2022标准的编制导则我们不确定真伪,烦请回复,致谢!

回复: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仍在正常使用,并未有其他版本,谢谢。2023-05-18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预案备案咨询

咨询: 你好,公司是中央企业,总部在北京,分公司在四川,下设建设项目部,实施项目化管理,涉及区域包括四川重庆贵州等地,项目部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请问一是对于重庆市以外的项目如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是抄送分公司级的应急预案备案,还是项目部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二是项目部级应急预案是否抄送项目范围内的区市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回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你单位分公司级预案还是项目部级预案应该是互相衔接的,依据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的应是整套预案,而非单独某一个预案。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备案对象,请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结合属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备案。2023-03-2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预案满三年后,是否可以不进行应急预案评估,直接重编应急预案?

咨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请问,若未经应急预案评估,直接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并发布,是否可行?是否还要进行处罚?

回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五条明确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主要是分析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做出是否需要修订预案的结论。第三十七条明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二者程序基本一致,你单位直接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并按照程序公布、备案,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官方明确:关于【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区别何在?如何开展?

咨询: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区别以及如何开展 咨询时间: 2022-07-17

回复:应急预案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具体开展方式可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7-21

✍未按要求演练最高可罚35万元!应急预案演练到底多长时间一次合适 ?

法条链接

《安全生产法》

——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链接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对于应急预案演练频次,怎么做才是合规的?

依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企业提问: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应急管理部答复:请正确理解“一次”的意思,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月1日起,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最高可罚35万元

不是危言耸听,不合规真会被罚!

上海一企业因为未定期开展演练被罚

据上海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上海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上海新纺联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纺联)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纺联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2、企业未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上海应急管理部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对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圆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已有多家企业被罚

山东:

淄博市博山盛润油泵厂、淄博市博山奎峰机械厂、山东富源履带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石马中心加油站因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分别被处以罚款1万元、4.6万元、1万元、2.5万元。

湖南: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教育印刷厂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相关规定,给予以上2家企业现金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厦门:

2019年9月25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厦门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9年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经调查取证,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查明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未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该行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苏州:

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定期进行演练。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给予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

2019年11月,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对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因没有修订应急预案被罚

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企业因新标准生效,没有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被罚!

京日饲料遭罚款1.5万元 未按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月12日讯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京日饲料有限公司(简称“京日饲料”)未按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款1.5万元。

注:文章素材整编于网络,侵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