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365备用 时间:2015-11-03 编辑:信息管理科
精准扶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云阳县在扶贫开发攻坚战中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切实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扶贫攻坚良好氛围。
一、完善监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今年7月制定出台《云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扶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从资金预算和分配、使用范围、拨付与管理、监督与检查四个方面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以规范,做到有章可循,科学规范运行;明确了部门、乡镇、村社的资金监管责任和三大类17种问责情形。
二、创新监督方式,确保项目落地
项目资金下达后,利用政务公开栏、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每个项目村村民选举2--3名义务监督员蹲点监管项目实施,接受群众监督。与项目实施地的乡(镇)、村以及施工方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项目建设保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杜绝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挪用、挤占、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项目验收,严控工程质量
制定《扶贫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明确详实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对验收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项目实施竣工后,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先行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自验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向县扶贫办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扶贫组织验收工作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严格对照年度规划项目,以听汇报、看现场、访农户、查资料等形式,对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填制验收合格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按要求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四、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组织专项巡察,拓宽案源渠道,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扶贫攻坚”快查快处,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领导严格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对扶贫开发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