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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的通知

365备用   时间:2015-02-19   编辑:信息管理科

双土、桑坪、江口、路阳镇政府:
   根据渝扶办发〔2014〕178号文件和云住房重建办〔2014〕1号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9·1”洪灾住房重建任务,经研究并报县领导同意,现将我县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财政专项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计划2796万元,计划实施搬迁安置3495人,具体分配计划详见附件。
   (二)本次下达指标用于“9.1”特大洪灾灾后住房重建,各镇要迅速落实到核查锁定的住房重建对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见云住房重建办〔2014〕3号文件的附件)。实施方案及《云阳县9.1特大洪灾住房重建户花名及到户补助资金计划表》于2015年3月10日前传县扶贫办(邮箱:yyfpxmk@163.com),以便审核预拨启动资金。
   (三)项目完工经自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申请县级验收,并按县住房重建办《关于做好9.1特大洪灾住房重建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云住房重建办〔2014〕3号)要求完善项目档案资料,送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报账。

云阳县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搬迁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扶贫搬迁人数(人) 财政扶贫资金补助(万元)
合计 3495 2796
1 双土镇政府 700 560
2 桑坪镇政府 568 454.4
3 江口镇政府 1319 1055.2
4 路阳镇政府 908 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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