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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365备用   时间:2015-10-20   编辑:信息管理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项目建设计划预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锁定基数、明确任务
   根据各乡镇(街道)核查的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全县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建设任务锁定为2435户6921人(具体任务见附件)。排危方式、建筑面积按照云扶组〔2015〕14号文件执行。
   二、整合资金、打捆使用
   整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打捆用于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建设。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项目实行补助资金和建筑面积双包干,县上按每户享受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同时每人享受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1万元预下达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调剂使用,节余资金必须继续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具体项目计划文件相关部门另再发文。
县财政局根据分解的建设任务指标,在10月底前先期预拨50%资金到乡镇(街道)。
   三、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的政治纪律,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政策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研究解决五保户、三无户等特殊问题,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建设工作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表,加快工作进度,今年底前要全面启动,最迟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有关部门要主动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做好配合服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扶贫攻坚目标任务考核。
   (三)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积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在每月28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月底通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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