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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二期

365备用   时间:2016-08-18   编辑:信息管理科

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二期

发布时间:2016-07-06   发布人:重庆市扶贫办超级管理员    阅览次数:0次       [打印] [关闭浏览]
  目  录
  ▲奉节县委书记杨树海提出落实“五大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效率
  ▲简讯二则
  ▲市林业局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助推贫困户脱贫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组织实施金融精准脱贫“四大行动”
  ▲涪陵区建立分类救助长效机制为可持续脱贫加上“安全阀”
  ▲云阳县用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黔江区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贫困户提供托底保障
【区县“一把手”谈扶贫】
  奉节县委书记杨树海提出落实“五大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效率  一是例会机制。要坚持每月一例会,听取各方面情况,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县攻坚办每月5日前将进度情况书面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乡镇半月一例会,村每周一例会。二是考核机制。要把完成脱贫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党政领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中,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效率机制。要对照下达的指标任务,加快推进落实,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11月开始模拟验收。组织5个督查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整改,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四是评估机制。要建立精准识别和退出台账,项目实施公开,政策落实透明,动态反映贫困群众增收过程,引入第三方评估,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创新机制。大力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思路,鼓励先行先试,实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电子政务、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等六大体制机制创新,做好试点示范,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 
【简    讯】
 重庆市举办两期贫困村第一书记暨驻村工作队示范培训班  来自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等16个区县共计500余人参加,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交流体会、实地考察、观摩引导等方式,做到培训与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与派驻工作实际相结合、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村第一书记暨驻村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荣昌区积极主动对近三年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自查自审  已对2015年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3—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高山生态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资金、民政低保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区卫计委项目资金、区教委教育资助项目资金、区人社局培训项目资金和区国土局项目资金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自查,并上报备案。
【部门声音】
市林业局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助推贫困户脱贫  一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选择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补打卡”兑现,增加贫困户收入,力争每年解决1—2万名护林员,带动3—6万人脱贫。二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按“申报多少、安排多少”为原则,优先满足贫困户新一轮退耕还林需求,2016年—2017年每年安排贫困区县85万亩退耕还林计划,补助退耕还林资金13.16亿元,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三是实施森林抚育工程。鼓励贫困户参与森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增加贫困户务工收入。实施森林抚育1000万亩、低效林改造500万亩。四是推进森旅融合发展。在渝东北以巫山为中心、渝东南以武隆为中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支持贫困户兴办“森林人家”,发展与生态旅游关联度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工艺品加工业。五是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加快贫困区县林产品产地市场、区域性专业市场、大型综合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动林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贫困区县林业龙头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名牌产品,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产品。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组织实施金融精准脱贫“四大行动”一是金融扶贫主办行行动。组织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5家涉农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担当重庆市18个贫困区县的主办行。要求主办行统筹贫困区县金融机构加强“大调查”职能,建设建档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开展信用评级;发挥“主推进”职能,做好主导示范引领;强化金融扶贫“全服务”职能,做好全方位支持;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定期回访,防止当地群众因金融原因致贫、返贫。二是金融扶贫示范典型创建行动。组织主办行在每个对口贫困区县打造3个以上金融扶贫示范户或者示范村,非主办行在每个贫困区县打造3个以上的示范企业或者示范项目。从金融支持力度、扶贫脱贫成效以及示范点可推广性等3个角度,分别细化金融扶贫示范典型的创建标准,明确创建步骤,2年内实施建设7批示范典型并验收。2017年底前,力争在全市贫困区县打造约50个金融扶贫示范户或者示范村、200多个金融扶贫示范企业或者示范项目,形成金融扶贫典型遍地开花、带动有力的良好局面。三是“一行一品”金融扶贫专属产品创新行动。组织金融机构精准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激活贫困主体更多有效金融需求。组织重庆市3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和异地城商行结合本行的职能定位,研发推出面向建档贫困户的“精准扶贫”专属产品和服务,并着力将其打造成为本行金融扶贫的“拳头”产品。力争2016年底,在全辖金融机构中形成“一行一品”的金融扶贫专属产品体系。四是金融扶贫精准统计行动。(1)突出“大金融扶贫”理念,渠道统计上涵盖信贷、债券、股票等,方式统计上包括产品、网点、支付体系、信用体系和无偿捐赠等。(2)突出“双层”精准,实现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对象精准”和对接“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的“批类精准”有机结合。(3)突出实施方式的多样性,精准统计对建档贫困户的直接支持、通过产业经济组织对贫困户的间接带动、对贫困地区基建项目的投入、基础金融服务等4类渠道金融扶持效果。(4)突出统计机制的联动性,实现与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内部机构的有机联动,确保数据的可得性。
【区县动态】
 涪陵区建立分类救助长效机制为可持续脱贫加上“安全阀”  一是因学方面。对建卡贫困户子女全免普通高中学费,对在民办中职上学且年学费超过2000元的予以全额补助;对建卡贫困户大学生专业学费较贵的给予专门资助;对建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就业较为困难的,协调安排在区内国有企业和公共岗位就业。二是因病方面。设立2000万元的贫困户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重病患者按比例予以1000元—50000元的医疗救助;所有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患者,可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免费享受区财政补助的200元健康体检。三是因残方面。对建卡贫困户中的持证残疾人,除享受市级补贴外,再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及护理补贴;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本科每人5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入学救助;对在读的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生活救助。四是因灾方面。对因自然灾害遇难的建卡贫困户家属一次性发放8000元的抚慰救济金;对因灾致贫的建卡贫困户家庭,按照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生产自救能力的贫困户,给予25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时由保险公司按损失情况给予每户最高10000元的理赔。
  云阳县用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排查脱贫攻坚中项目申报、审批、验收,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对象精准、政策执行精准、措施到户精准等9个方面廉政风险点21个,对涉及到扶贫领域的各级干部开展约谈,梳理工作岗位上存在的廉政风险8项18条,逐项建立防控台账和措施,安排专人动态监管检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扶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明确3种问责情形、3个问责重点、8种问责方式,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办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义务监督员、公示公告等10项监管制度,编印成册,印发到人。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对162名第一书记、503名工作队员实行“周记实、月评定、年考核”。召回5名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驻村干部,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坚持“扶贫一线经历”的用人导向,就地提拔扶贫干部6名,对不能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1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四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十佳金牌党课讲师”分片、分行业为扶贫领域干部上廉政教育课16场次。将县内外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编发信息通报,组织专题学习,教育警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提出廉政自律要求17条。五是强化案件查处。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假脱贫”“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教育提醒扶贫干部51名,立案查处2011年以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件,给予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人,给予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扶贫经验】
  黔江区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贫困户提供托底保障  黔江区有因病致贫贫困户4756户,占总贫困户的41.61%。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底,黔江区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出台《黔江区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黔江区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结算办法》,对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施救助。
  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00万元作为贫困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基金自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救助对象符合在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救助标准实行分段计算:对贫困户个人支付超出0.1万元的医疗费用进行专项兜底救助,0.1-5万元按70%救助,5-10万元按80%救助,10万元以上的按90%救助。符合政策的救助对象,出院后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区扶贫办填报《黔江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医疗救助申报表》,由区医疗保险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出救助金额,每月一次报区财政局进行集中支付。2016年,医疗救助基金已支付救助费用100.7万元,惠及贫困家庭421户。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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